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百检检测 > 检测资讯 > 检测知识 >

国务院发文 一药品条例有大变化!

时间:2023-03-06 17:46:19
 

来源:中国政府网 整理:赛柏蓝

国务院发文,一药品条例有大变化!

9月2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机构改革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

国家药监局负责中药保护品种监管

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对10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其中将,决定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四条修改为:“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药品种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款、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中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为“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九条修改为:申请办理中药品种保护的程序:

(一)中药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中药品种,可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特殊情况下,中药生产企业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保护的中药品种进行审评。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应当自接到申请报告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审评结论。

根据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的审评结论,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是否给予保护。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中药保护品种证书》。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聘请中医药方面的医疗、科研、检验及经营、管理专家担任。

第十三条*款中的“药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修改为:“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如果在批准前是由多家企业生产的,其中未申请《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药品检验机构对该申报品种进行同品种的质量检验。

要求中药生产企业提高质量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检验结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达到国家药品标准的,补发《中药保护品种证书》。 “(二)对未达到国家药品标准的,依照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撤销该中药品种的批准文号。”

第十九条修改为:“对临床用药紧缺的中药保护品种的仿制,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批准文号。仿制企业应当付给持有《中药保护品种证书》并转让该中药品种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的企业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商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裁决。”

第二十条修改为:“生产中药保护品种的企业应当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改进生产条件,提高品种质量。”

第二十三条中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中的“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为“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 删去第二十六条。

中药保护品种更有竞争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条为:“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该法第四十三条为:“国家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

据悉,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分为一、二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以申请一级保护:

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

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

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以申请二级保护:

符合上述规定的品种或者已经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

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

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

按照国家中医药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中药品种的保护期也有所不同。其中,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分别为三十年、二十年、十年,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为七年,被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在保护期内限于由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生产。

截至目前,在国产近16.5万多个药品中,仅265个被列为中药保护品种,其中51个品种于17年年底前已经到了终止保护期,在保护期的品种只剩214个,可以说,我国中药保护品种稀缺、竞争优势明显。

以山东2016年的招标政策为例,其药品竞价分组显示,中药保护品种一级与专利药品、国家1类新药、国家保密处方、过保护期的专利药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药品、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的药品、获得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及日本制剂认证药品、香港医院管理局采购药品、首次仿制专利的药品同为*竞价组;

中药保护品种二级与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的产品等则位列第二竞价组。

而从此次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也可以看出国家对于中药保护品种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

附:部分中药保护品种目录

如果您的产品需要进行检测,请联系百检网,我们会安排工程师与您对接,在确认相关检测项目后为您报价,接着安排寄样检测。

推荐阅读

  • 20 2024-12
    剪切销检测

    剪切销检测主要包括抗拉强度、剪切力、断裂强度及连接性能等项目,采用拉伸试验、冲击试验、剪切试验等方法,依据GB/T 13683-1992等标准执行,确保剪切销的质量和可靠性。...

  • 20 2024-12
    冲压机器人检测

    冲压机器人检测主要包括外观、功能、性能、安全等方面的检查,确保机器人结构完整、运行平稳、安全可靠,符合GB/T 37392-2019《冲压机器人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

  • 20 2024-12
    农用小型装载机检测相关内容介绍

    农用小型装载机检测包括外观质量、机械结构、油液水平、液压装置及耐用性评估,确保装载机整体性能、工作性能及安全性能达标。...

  • 20 2024-12
    光轮压路机检测相关内容介绍

    光轮压路机检测主要包括外观、工作性能、制动系统、液压系统和电气系统的检查,确保设备无损伤、性能稳定、安全可靠。检测方法包括目视检查、仪器检测和现场测试。...

  • 20 2024-12
    光栅编码器检测相关内容介绍

    光栅编码器检测需验证其分辨率、精度、信号稳定性及零位准确性,确保编码器在工作中的可靠性。检测过程包括读取数据、对比标准值,并检查有无异常波动或错误信号,以评估其整体性能。...

  • 20 2024-12
    光学曲线磨床检测相关内容介绍

    光学曲线磨床检测主要包括几何精度、工作精度、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检验,需遵循JB/T9912等相关标准,确保机床的加工精度和安全性符合要求。...

Copyright © 2021 百检(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0749号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 电话:18355176903 邮箱:1946147011@qq.com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