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药品,不用招标、直接挂网,医院可以采购了。
7月18日,湖北省公立医院药品(耗材)供应保障综合管理网发布《关于执行湖北省公立医院药品资质准入试运行结果的通知》。
321种药品,不用招标即可被全省公立医院采购。(详见文末附件)
湖北表示,目录中的药品,有挂网限价的,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挂网限价;没有挂网限价的,各地采购时可以“同类产品价格”为参考,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开展议价。
根据今年5月8日,湖北发布的《关于开展湖北省公立医院相关药品资质准入的公告》得知,入选目录的药品有两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且未在我省公立医院挂网目录内的药品;
以及2016年1月1日以来新上市(含再注册批件、补充注册批件)且未在我省公立医院现行挂网目录内的药品。
湖北队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和近两年上市的新药,开绿灯。
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江苏、浙江、陕西、广西、上海、宁夏、湖北、山西、青海、吉林、辽宁相继发布了相关的政策。和国家文件一脉相承,都有医保支持,鼓励医院优先采购、使用等利好措施。
就在3月16日,湖北省卫计委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带量采购工作应将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与原研药品同等对待,不得区分质量层次。对省级挂网目录内暂未纳入的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各地可先行纳入带量采购范围。
各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采购未通过一致性评价国产同类品种的,其实际采购价格不得高于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
附:湖北省药品资质准入试运行挂网目录(*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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