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以上医院应建应急安保队伍,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由保卫人员陪诊……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三部门日前出台《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亮出“组合拳”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严惩伤医、医闹行为。
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全国医疗纠纷和涉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明显减少。医疗纠纷数量和涉医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实现连续三年“双下降”的良好势头。但是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案件和各类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事件仍时有发生,有的造成了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
“一些医院在排查、防范纠纷上做得并不好,部分医院管理者在防控纠纷上反应很迟钝,一些明显可见的危险因素被忽略,导致原本可以化解的冲突、可以防范的伤害,*后还是不幸发生了。” 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意见从十个方面对医疗机构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改进服务,同时加强安保安防,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提出,二级以上医院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设备。“在医疗机构内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险物品伤害、劫持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应急安保队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手段果断制止,迅速控制行凶者,救助受伤人员。”要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依法依规施行联合惩戒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在强化安保措施的同时,意见提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诊区管理制度,遇有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要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及患者安全。
对于涉医矛盾纠纷,意见明确,二级以上医院必须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主动排查医患矛盾纠纷,及早调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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