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明确了我国“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部署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提出,到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覆盖全部食品类别、品种,国家统一安排计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实施的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千人4份;农业污染源头得到有效治理,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制修订不少于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评估转化农药残留限量指标6600余项、兽药残留限量指标270余项,产品标准覆盖所有日常消费食品,限量标准覆盖所有批准使用的农药兽药和相关农产品;开展国际食品安全标准比较研究,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网上公开和查询平台,公布所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实施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行动。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大力推进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实时监控工作。严格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
《“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提出,分期分批对已上市的药品进行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医疗器械标准不断提升,制修订完成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和医疗器械标准500项;审评审批体系逐步完善,实现按规定时限审评审批;使职业化检查员的数量素质满足检查需要;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评价率达到100%;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达到国家相应建设标准;执业药师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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