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下简称“自贸区”)向服务贸易敞开了大门,允许外资在区内独资设立医疗机构和健康医疗保险机构这两项政策,带来巨大想象空间。
不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简称“自贸区方案”)对医疗和药品行业都没有给出具体的政策。据上海市综合保税区人士透露,目前外资设立医疗机构的审批权尚未下放到上海自贸区,这意味着对于注册资本的高门槛和冗长的审批程序仍将延续;而税收、医疗人才执业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尚不明朗,也使外资医疗和商业医保在自贸区的发展尚存有不确定性。
潜在机会
除了允许外资在自贸区内设立医疗机构这一原则性表述,自贸区方案中的相关内容只有一句话:投资医疗机构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期限不超过20年。
有关外资来华设立医疗机构,2000年当时的卫生部和外经贸部曾联合发文规定,必须采用合资形式且中资股比不能低于30%。2010年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提出允许境外资本独资办医。2012年又颁发了一个类似的文件,但较之2010年的规定有一个明显的倒退:医疗机构注册资本要求从2000万上升到了1个亿。
此次自贸区方案中的规定,显然是沿用了既有政策,但业界人士认为不尽合理。上海国际医学中心CEO辛树林指出,办医疗机构比较好的方式是先办诊所,因为门诊和住院之间有一个相对固定的转化率(通常是30:1),所以没必要所有人都往医院跑,对投资者而言比较适合先开诊所。但是自贸区的门槛是500平方米,注册资金2000万元,根本用不了。
辛树林据此分析,自贸区的有关政策是引导外资开办医院。然而欧美的传统是做非营利性医院,他认为,让欧美资本投资医院不是很现实,他们可能会有兴趣做管理,反而是亚洲的一些资本或许愿意开办营利性医院。比如新加坡的百汇,就是行业第二大市值的上市公司;而位列*的是美国的(HCA),数量很大,但并不是大的高端的综合性医院。
对于另一个热门领域外资医保机构,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庞震刚出言谨慎。据介绍,目前国内有4家专门的健康险公司,成立于2005-2006年左右,现在基本上处于亏损状态。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基本医保包得太多,留给商业医保的空间有限;另一方面是现有公立医疗机构处于强势,过度医疗难以监管。
“客户在哪里?市场成熟么?”庞震刚坦率地说,在地还不成熟的时候把种子放上去会有什么收获,“很难去解读它”。
探索政策边界
无论资本拟在自贸区开展何种业务,都离不开具体的政策规定,但目前公布的自贸区方案文本尚缺乏有关细则。
上海综合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总监倪峰表示,自贸区的设立其实是对政府的挑战。短期内监管团队和监管能力并没有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因此外界可能会觉得打开的门似乎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大。
以外资医疗机构的设立审批而言,倪峰透露,目前相关权限尚未下放到自贸区,因此这一块应仍暂沿用国家卫计委的有关政策。
在辛树林看来,这意味着冗长艰难的审批过程不会马上改进。他介绍,上海国际医学中心融资过程中,就遇到了医疗机构资产不可抵押的麻烦,*后不得已以在建工程的名义抵押。又比如,卫计委规定要购置医疗设备需要先招聘到医生,这对于一家筹建中的医疗机构而言也是个难题。
辛树林又提出,自贸区是否能够允许外籍医护人员在区内执业?目前上海的外籍医护人员用的是一年期签证,外资医疗机构当然希望人员队伍能够保持稳定。但这样一来对国内的医护人员又可能不太公平,因为他们去境外执业很难。将来政策对此将如何平衡?此外自贸区内医疗机构购置高端设备,有没有可能免税?
倪峰表示,目前涉及卫计委系统监管的,只有食品药品监督相关职能已明确放权给自贸区。其它权限下放的数量和速度,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资医疗机构的办医实践。
启明创投合伙人胡旭波认为,虽然办医院“利国利民利社会”,但从资本回报上说并不好,对投资者来说“是否有利不好说”。从这一角度说,他个人难以理解为何政府对社会资本办医设置了如此多的限制和障碍。
胡旭波同时表示,健康保险是很大的市场,虽然存在障碍,但未来看好。庞震刚对此表示赞同:“毕竟外资独资设立专业化公司,对于专业人才的引入和管理的提升是有帮助的。”
另一方面,以前外资保险费只能通过中再公司做再保险,再转到国外,也许未来在自贸区中可以直接和国外再保险公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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