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健康报》报道,4月16日上午,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召开2015年新农合政策通气会。会上透露,河南省已经出台多项*严措施,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具体措施附后)。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
1,擅自将新农合目录外药品和不予报销诊疗项目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或串换成目录内药品和可报销项目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全额拒付违规部分医疗费用。
这一举措直指医生滥用药物、开大处方、开“搭车”药等行为,从用药入手,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有助于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
2,连续两个季度诊疗项目、药品及费用管理指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应通过约谈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形式予以警示,限期整改,并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通报批评。
这一监管机制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是一个很大的约束。在诊疗项目、药品及费用管理指标的规范下,通过严格监控、定期核查、及时通报,确保新农合资金真正用到实处。新农合用药市场将会越来越规范。
新农合报销比例越来越高,参合农民越来越多,一些医疗机构盯上这块“肥肉”,套取医保资金屡见不鲜,这也给过度用药、胡乱用药、不合理用药开辟了温床。河南此次出台多项监管措施,可以说是给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戴上了“紧箍咒”。
今年1月29日,国家卫计委印发了和财政部联合的发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其中就提出多项措施,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通知要求,规范基金监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新农合基金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基金既不过度结余,也不出现超支。加快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以次均费用、住院率、目录内药品使用比例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和黑名单管理制度。
同时,通知还明确提出要建立医疗机构和医生黑名单制度,依法加大对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将考核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到个人,将医生成本控制和服务质量作为医生个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其个人收入挂钩。在这一制度下,医生开药将更加规范、合理,能够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恶意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通知提到,开展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的地区,将病种范围扩大到30—50种,这对基层医疗机构用药产生*大的约束,能够增强新农合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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