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改委召开的药品价格会议上“扶低抑高”的药价改革思路引发业界关注。参与药价会议的药企人士透露,发改委多次强调“带量采购”,将推进到下一轮招标工作中。
而此前,国务院医改办拟定出台的《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意见》,也因为相关部门对改革药品招投标制度存在重大分歧而流产。据了解,该意见中提出了很多对药品招投标环节的改革措施,但*后都被相关部门一一否定,“唯质量*”的改革思路再次败北。
“药价虚低不仅会造成药品质量隐患,还将严重影响医药行业的发展。”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表示。
安徽模式
备受商务部、发改委推崇的“唯低价是取”的方针源于安徽模式,该方式也被认为是防止药价虚高、解决看病贵的重要手段之一。
2010年10月,时任安徽省常务副省长的孙志刚在《安徽日报》撰文《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文中指出改革的重点就是机制建设,除了药品制度的改革,安徽省配套进行了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保障制度的改革。
“一个原则就是‘财政兜底’。基层使用的药品毕竟有限,只要政府想做,肯定能做到全额补偿。”一位合肥市卫生局的人士表示。
根据合肥市规定,当地自2006年起就把药品加成率降到了13%,一些地区就将之作为补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收入的依据。考虑到业务量的增加,这笔钱每年还有不超过10%的增量。
“安徽的招标模式,制造了‘价格虚低’的情况,可能造成药品质量隐患。”蔡东晨认为。在安徽的药品招标中,曾出现过这种情况,60片瓶装的复方丹参片中标价格是0.95元,而大型制药厂生产该规格药物仅成本就3.59元。
安徽省医改办人士、省发改委一位副处长给出了“低价”的部分原因,即安徽省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规定医疗机构必须作出“单一货源承诺”,一家生产企业一旦中标,就将获得全省的份额,如此批量采购也使得企业的成本有可能降低。
中国社科院教授朱恒鹏表示,一个地区单一货源,忽略了个体差异,不符合基本的医学常识。此外,单一货源承诺很容易造成行政上的市场分割和垄断,而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是自由流通的,药品显然不能脱离整个大环境。
业内人士认为,医改“安徽模式”中“唯低价是取”的取向,会带来较大的药品质量隐患,影响医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这比“药价虚高”更加危险。
事实上,早在2008年10月,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出台时,就遭到众药企的反对。医改配套文件中的“定点生产”、“招标”等内容被认为是向“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模式的倒退,与医药体制“改革”的总体精神不符。
不过,随着孙志刚调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出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之后,安徽模式随之在全国推广。
改革难产
但是,“唯低价是取”的安徽药品招标模式,卫计委显然并不认同。在他们看来,“唯质量*”的思路才能确保药品质量。也因此,主推改革的药品流通方案,*终因意见相左无疾而终。
而药品招投标制度已然成为医改的鸡肋。
“在招标的问题上,管理的部门实在太多了。”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对记者说。
2009年底,原来没有主管部门的药品流通行业划拨商务部管理。药品流通业不仅包括医药流通企业内部问题,也包括药品招投标、药品配送、医院内部药品流通程序。在牛正乾看来,商务部主管业务,角色就像“教练”,卫生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行业,角色类似“裁判”,但在教练和裁判之外,涉及到价格管理的还有发改委。
就在此前,发改委召开的药品价格会议上,再次强调“扶低抑高”的药价改革思路,“带量采购”将成为接下来全国各省药品招标工作的关键词。
所谓带量采购,实际上是“二次议价”的变相说法,目标就是为了压低药品采购价格。即在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以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为主体,代表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共同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成交确认,签订购销合同,明确采购品种、价格等,形成带量采购、量价挂钩,进而获得*低的采购价格。
目前,广东、上海两个用药大省在招标中都进行了“量价挂钩”:广东要求医联体在药品交易平台上进行“团购”,上海则允许对质量、限价符合要求的药品全部中标,由医院自行遴选所需药品,为带量采购铺路。毫无疑问,“带量采购”将为药企再度蒙上一层降价阴霾。
“现在的药品招标是30多个省,每一个省都要安排人员去参加药品招投标会议,而每个省要求提交的招投标文件都不一样。每个省招标办都希望中标价在全国各省排*低,完成自己的政绩,而不考虑如何保证药品的质量、给予药企合理的利润空间。”一位业内人士对媒体表示。
据了解,在药品流通改革方案中,提出了很多药品招投标环节的改革措施。专家们认为,这些改革对解决药品招投标上存在的问题、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根除回扣等医药商业贿赂问题有着重要作用。
“这些都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难点,已经达成征求意见稿,却在*后被否决。”知情人士表示。
医改尚需明确方向
“医改已经过了3年,没有进入深水区而是有点像进入了泥潭。”2012年,牛正乾在一次医疗会议上公开表示。
“行政干预太多。”牛正乾表示。事实上,一些地方的基本药物配送招标都没有相应的衡量标准,甚至出现由有关部门直接指定的现象,以北京的配送招标为例,拥有300辆车的企业居然竞争不过只有5辆车的企业。
“不合理的药品招标采购政策,往往需要对企业报名及审核条件、配送要求等作诸多不符合市场规律的限制性规定,很多规定均需要招标管理部门受理、备案、确认、审批,实质上是变相扩大了行政审批权,扩大行政干预,增加了市场交易的障碍,或者叫设置地区封锁。以改革之名,政府过多干预企业微观的生产经营活动,必然扭曲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终会直接影响到行业的正常增长。”牛正乾表示。
南京长澳药业集团总经理王憷南也对招标制度很头疼。一般情况下,大型药企的药品质量要高于平均水平,售后服务也相对完善,“质优价优”。也正因如此,这些药厂的价格要高于医院的招标价格,终端医院根本不青睐。“不能搞招标,指定生产,市场才是试金石。”王憷南说。
“药品零售80%以上掌握在公立医院的手里。只有医疗机构合理买药,医药公司才能合理卖药,我们药厂才能合理造药。有的医生处方占医药利润高达50%。发改委调查的利润达到了42%,要想真正降低医疗费用,就要让处方行为理性健康,才有后来产业链的健康。”牛正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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