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2013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河北省将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将试点范围扩大到70%的县(市、区),7月1日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推进法人治理、支付方式、人事分配等综合改革;省级试点城市邯郸、唐山市4月底前要分别制定出台本地《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推进计划,为全省改革提供经验和借鉴。
按照方案,试点县级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总量为上年度药品合理差价总量的60%左右,县财政补贴30%左右,医院自行消化10%,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
方案还要求,要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均次医药费用增长不超过当地GDP增幅。积*探索收费方式改革,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其中县级医院不少于8个病种,市级医院不少于10个病种,省级医院不少于15个病种。改进群众就医服务,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探索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规范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各地要尽快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发展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支持举办发展一批非公立医疗机构。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积*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境外优质医疗资源、社会慈善力量、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举办医疗机构,对举办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改制,促进公立医院合理布局,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2013年,社会办医机构床位数占比增加2-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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