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江苏省出台廉价药品统一定价政策后,福建省成为*跟进的省份。上周五,福建省物价局发布了《临床必需低价药品目录》的指导意见。
和江苏不同的是,此次福建省低价药品目录原则上从《福建省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中遴选。经历3年的基药招标后,各省都出现一些低价基药品种因利润过低而被企业放弃生产的情况,这些品种有望成为上述政策“保护”的对象。
周一,福建省物价局医药价格管理处内部人士对大智慧通讯社明确,制定低价药品目录意在保护品种价格,届时由省物价部门制定的统一销售价格“不会比原来低”。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制定新版基药的价格政策,福建的地方政策将在发改委统一调价后方可实施。
不过,廉价基药实施定点生产虽在中央文件中多次被提及,但政策落实仍存在不少困难。一个*直观的问题是,造成部分基药品种价格过低的因素复杂,如何制定合理的统一价格?此外,如果多家企业都有合法生产资质,遴选定点企业时是否仍会“价低者得”?
上述内部人士表示,对于生产相同质量药品的不同企业而言,“会综合考虑价格、企业的地理位置、配送等综合因素”进行遴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省内企业。
目前《低价目录》的落地尚在筹备阶段,上述人士介绍,接下来将制定遴选办法,并在该办法的基础上遴选该目录,“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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