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 RoHS 2是指关于限制在电气和电子设备 (EEE) 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2011/65/EU。它取代了*个欧盟 RoHS 指令 2002/95/EC (RoHS 1) 并于 2011 年 7 月 21 日生效。
与 RoHS 1 一样,RoHS 2 限制在电气和电子设备 (EEE) 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与 RoHS 1 相比,RoHS 2 不仅扩大了涵盖的产品范围,而且对 EEE 制造商施加了新的义务,即准备欧盟符合性声明并在成品上贴上 CE 标志。
RoHS 2 目前限制 EEE 中的 10 种有害物质,它们被包含在指令 2011/65/EU 的附件 II 中。
当前物质限制*新标准要求:
镉(Cd):0.01%
汞:0.1%
铅(Pb) : 0.1%
六价铬 (Cr6+) : 0.1%
多溴联苯 (PBB):0.1%;
多溴二苯醚 (PBDE):0.1 %
双(2-乙基己基)邻苯二甲酸酯(DEHP):0.1%(2015年新增);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0.1%(2015年新增);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0.1%(2015年新增);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0.1%(2015 年添加)。
*应注意,以上*大浓度值适用于每种均质材料,而不是产品或零件本身。均质材料是指在整个过程中成分均匀且不能机械分离成不同材料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