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人社厅发布通知,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进行调整。其中,两类问题药品“丁咯地尔”被停用。
此前,国家食药监局对丁咯地尔进行再评价,发现该药品对患者具有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不良反应风险超过了其有限的临床治疗效益,决定停止丁咯地尔原料药和含丁咯地尔药品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省人社厅此次对药品目录进行调整,删除《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中的“丁咯地尔口服常释剂型”和“丁咯地尔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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